-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5-20 1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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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为妥善及时处理四川省汶川地震遇难人员遗体,预防地震灾区疫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灾区民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近日联合制订了“5·12”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介绍说,意见指出,根据遇难者有效身份证件或经亲属辨认,能够确认死者身份的,由民政部门安排火化;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土葬处理。无法确认遇难者身份的,根据灾区实际情况,要尽力对遗体进行编号、记录、拍照、提取可供DNA检验的检材,并由公安部门统一保管和检验,建立“5·12”地震遇难人员身份识别DNA数据库。遗体及时火化或土葬。
意见强调遗体搬运和土葬,应当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参照卫生部有关技术方案进行。为避免因遗体腐烂造成环境污染,在遗体发现后应尽快完成相关鉴别程序并进行处理。在遗体处理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尊重遇难者尊严,并做好遇难者家属安抚工作。
目前,意见已下发到灾区各市县救灾指挥部和各救援单位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