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熙慧 林丹
本报讯 “杨桥路高架上三车追尾,导致后面绵延千米的车行驶缓慢。”昨日上午9时45分左右,福州市民钟先生致电本报热线968111报料。
记者赶到事故现场后了解到,三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车辆在杨桥路高架桥上坡处发生追尾,前面是两辆小车,最后是一辆建瓯牌照的卡车。三辆车稍有损坏,没有人员伤亡,但三辆车的车主都留在高架桥上等待交巡警前来处理,而未挪开汽车以避免堵塞交通。
事故发生时,正值交通高峰期,大量出城的车辆缓慢滞留在二环路上,从杨桥路高架桥上绵延至铜盘高架桥上。交巡警到达现场后,立即责令车主撤离现场,并开始疏导交通。10点10分左右,交通状况得到缓解。
据了解,去年,福州市公安局和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下发的有关通知称,凡上午6时至晚上8时,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车辆可以移动的,迅速将车辆撤离到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地点,然后向110及所属的保险公司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对符合自撤条件事故未撤离的车辆,责令当事各方撤离现场,对于拒不撤离现场的,民警予以强制撤离,并暂扣机动车辆移送辖区案件调查中队,按普通程序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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