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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证经营鳄鱼肉、鹿制品两商家被查处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5-17 1:56:00
    • N本报记者 董加固

        本报讯 昨日,福建省森林公安局张欣欣局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张副处长等人来到泉州,与泉州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杨桂枝带领的15名干警,突击检查泉州市区几大菜市场、超市、商家。
        行动中,新门街一家商店未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却经营鹿制品,被执法人员责令办理相关手续。在新华都(丰泽店),执法人员发现超市货柜摆放有一块6.57公斤的鳄鱼头,虽是养殖产品,但因对方未办理相关许可证,执法人员还是给予取缔。
        近期,我省正在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据介绍,买卖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野生动物经过人工养殖后进行买卖,如果没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进行销售,同样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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