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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拒载三次 两年不得开的士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5-13 13:34:00
    • N本报记者 薛辉 通讯员  林祝平 实习生 曹晶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交通局获悉,本月起至10月31日,将对出租车进行为期半年的整治,凡拒载三次,两年内不得开出租车。同时,对司机使用假币行为也作出了重罚规定。

          据悉,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出租车服务不规范、车容车况差、拒载、使用假币和交通违章行为。对出租车司机使用假币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吊销出租车司机的服务监督卡,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行业。

          对出租车司机拒载行为,第一次违章的,暂扣服务监督卡,教育后放行;第二次违章的,由所在企业暂扣服务监督卡,停岗教育两天;三次以上违章的,吊销出租车司机的服务监督卡,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行业。同时,严格交接班“暂停营运标志”的使用,对未按规定使用的,按拒载行为予以处罚。

          在专项整治期间,福州市各级运管部门将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窗口地区加强对出租车的现场监管,坚决查处不按表计费等违章行为。出租车企业的路面督导组每天必须上路督导检查本企业的出租车,每月检查车辆数不少于所属车辆的40%。

          运管人员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乘坐出租车别忘索要票据,如遇的哥不良行为,可拨打0591-8331300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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