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5-13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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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国家统计局1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8.5%,涨幅比上月和去年同期分别攀升0.2和5.5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指出,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仍处高位。这既与上年4月份的低基数有关,又与国际市场初级产品、特别是粮食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导致国内食品价格居高不下有关。
“当前仍需要密切关注未来的价格走势,把控制物价上涨、抑制通货膨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位负责人说。
统计显示,4月份我国居民消费品价格总水平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2.1%,涨幅比上月攀升0.7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10.6%,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7%。4月份,我国猪肉价格同比上涨68.3%,粮食价格上涨7.4%,涨幅分别比上月攀升1.6和0.6个百分点;租房价格上涨4.5%,与上月持平。
从更能反映当前价格变动走势的月环比情况看,4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3月份微涨0.1%;食品价格下降0.1%,其中鲜菜下降9.2%,鲜蛋下降0.5%。
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11日在北京大学表示,今年物价指数涨幅控制在4.8%以内比较困难,难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