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郑彦
本报讯 昨日上午,福州市物价局服务处、综价处、消费处和检查分局的有关负责人到本报968111执掌热线,接听读者有关价格方面的咨询与投诉。从9时到11时两个小时的时间内,热线此起彼伏,相当火爆。据统计,昨日读者打来的热线中,三分之二的问题都与物业服务收费有关。
一位家住金山一小区的读者反映,物业收取了每月60元的小区停车管理费后,开具的发票上写的却是“车辆次序疏导费”。市物价局有关人士指出,物业收了停车费后,除了负责小区内车辆次序的疏导,还对车辆安全负有责任。“车辆次序疏导费”的写法可能是物业在规避其对车辆安全所负的责任。
一位读者反映,他所在的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大会,今年起水费、电费、物业费突然都比去年提高了不少,比如水费从原有的2.5元/吨提高到3元/吨,电费从0.5元/千瓦时提高到0.8元/千瓦时,物业费从0.6元/平方米提高到0.8元/平方米。
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去年7月1日以后,新的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政策开始实施,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只能收取物业服务费、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停车管理费。另外,小区公共水电费单独按实另行由业主分摊,物业企业每月应在小区醒目处公布一次当月由业主使用的公共水电费用分摊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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