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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法官穿古装“审案”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5-11 3:55:00
    • N据《华商报》

          本报讯 陕西石泉县法院的法官们5月初利用业余时间穿古装模拟古代庭审,引得“观众”阵阵大笑。安康市中院有关人员9日说,石泉县法院“今案古审”不仅起到了普法效果,也使得法官的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此举目前在全国法院系统还属首次,已得到有关领导的肯定。不过,也有观众认为这种方式值得商榷。

      法官扮“县令” 今案古审

           5月3日上午,在该县仿古街“石泉县衙”内,一班“衙役”手执棍杖站立两旁,“夫子”、“县令”依次堂上就座,“县令”一拍惊堂木,大喊“升堂”。这不是影视剧,而是石泉县法院的法官们在此开庭审理一起“打工妹潘金花离婚”的民事官司。石泉县法院有关人员说,这出戏是在他们曾受理过的一起离婚案件基础上改编而成的:民女潘金花年轻貌美,嫁给村民武大发。潘金花外出打工,遇到广东大款西门大,西门大挑唆其与武大发离婚后与自己一起生活。

      角色全由 法官干警扮演

          法院有关人员介绍,庭审上的角色全部由县法院的法官、书记员和干警扮演,法院领导还不时客串。由于大家都是初演,古装戏与现实的交融,以及法官们穿帮和忘记台词时,常常引得“观众”阵阵大笑。

      法院领导称 既普法又助旅游

          石泉县法院院长邬一波说,此前,他们曾专门派人赴河南开封、山西平遥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并购置道具。刚一开始以这种方式“审案”,便引起了一些群众和游客的关注,县上有关领导也纷纷赶到“县衙”观看。据了解,这种寓教于乐的形式,已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教育和“旅游兴县”的效果,但一些“观众”认为,这种普法形式值得商榷。

          5月以来,法院已在“石泉县衙”编排审理了《打工妹潘金花离婚》、《石磨杀人案》、《高大壮伤害案》三起案件。

      □马上就评

      拒绝下跪

          一句“旅游兴县”泄露天机。普法是假,讨好县领导是真。在业余时间过过戏瘾顺便娱乐一下民众无可厚非,但非拽上普法说事,就不免误国误民———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古法审案尤其是刑事方面的审判手段与现代法治精神格格不入,而古代的衙门更容纳不了现代法律的平等、公平等理念。石泉法院想让法律和我们的当事人一起重新跪下么?(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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