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郑彦
本报讯 日前,福州市物价局核定了乌山历史风貌区停车场收费标准,即日起试行,试行期至明年4月14日止。
根据福州市规划局规划,将原福州市饼干厂拆迁地块配建为乌山历史风貌区(一期)配套停车场,对进入停车场停放的汽车实行24小时专人看管。
汽车停放的收费标准:小车白天(7:30—19:30)每辆次5元;夜间(19:30—次日7:30)每辆次10元;包月停放每月每辆150元。
对20座以上(含20座)客车、核定载重量2吨以上(含2吨)货车按占用两个车位计费。
车辆跨白天、夜间两个时段停放,已收取夜间停车费的,不得再收取白天的停车费;跨白天、夜间三个时间段停车的,收费最高不得超过两个连续时间段相加的标准,并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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