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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城市灰霾每年夺命30万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4-4 2:10:00

    • 灰霾天下的广州城

      N据《南方周末》

      核心提示

          ●如果许多城市的碳氢化合物、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排放量仍以目前的速度增长,那到2010年,这些城市的空气将很难保证人类的正常呼吸。

          ●目前实行的空气监测标准还是1996年制定的,严重落后于形势。直径小于2.5微米的细颗粒物没有列入监测指标,而这恰恰是毒性最强的颗粒物。

          ●2004年,中国城市由于空气污染共造成近35.8万人死亡。国家环保部专家进一步证实,“近年的数据与2004年大体相似”。

      城市的代价

          2007年12月,广州的灰霾天就达到22天。而深圳2007年灰霾天气达231天,2006年是164天。

          3月10日至11日,广东省出现大范围灰霾天气,气象部门发布了灰霾预警信号。

          行驶在广深高速上的市民吴杰一边驾车一边抱怨:“汽车在大白天行驶也要打开车灯,人就像一个白内障患者在阴天里行走。”车窗外,是距广州20公里的东莞麻涌。这一带烟囱林立,蔚为壮观。大多数市民或许并不知道,东莞经济在跃居广东三甲的同时,大气污染指标也跃居全省第一。

      交通是首要污染

          抱怨空气质量的吴杰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也对空气的现状负有责任。珠三角地区的汽车尾气排放的细粒子已经占到污染物比例的20%~40%,和工业排放一起成为污染源的前两位。

          刚撰写完《2007广东省大气成分公报》的吴兑对空气质量异常敏感,他是中国气象局广州热带海洋气象研究所大气环境首席研究员。他说,现在交通源排放的尾气对大气污染的“贡献”已经超过工业排放,占到了第一位。这里的交通源包括汽车、船和飞机。

          “广州、东莞等珠三角城市都受到了这种区域性灰霾的影响,这就说明灰霾污染是一个区域性的问题。”吴兑说。中国气象局培训中心王强教授说:“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北京周围的五六个省全部要规划起来一同预防。”

      个人的伤害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系主任宋宏说,上呼吸道系统是人类防御病毒进攻的一道重要防线,污浊的空气,会“穿透”人的呼吸系统,首先是鼻咽部,接着是气管,一些毒性物质能渗入肺泡里溶解,一些不能吸收的毒性物质则粘在肺细胞的表面,而那些被溶解的毒性物质又将随着人的血液对人的器官包括心脏造成损害。“如果同一部位反复发炎,也有癌变的可能性。”

          影响最大的是人类生理年龄的两端———孩子和老人,在美国完成的一项历时8年的前瞻性研究发现,交通污染可显著阻碍儿童肺功能的发育。灰霾,对于体质较弱的老人来说,意味着死亡。

          “如果许多城市的碳氢化合物、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排放量依然以目前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这些城市的空气将很难保证人类的正常呼吸。”王强对记者说。

      健康和经济代价

          国家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的赵越博士,对2004年1月至2005年9月北京市8个城区、近郊区的死因数据、大气污染和气象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大气污染对北京市民的两大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系统疾病———造成的死亡率影响,分别为每天增加41人和59人。他的论文还显示:2004年,中国城市由于空气污染共造成近35.8万人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527.4亿元。该结论被国家环保部专家进一步证实,“近年的数据与2004年大体相似。”

      滞后的监测标准

          但在现有国家空气质量评价体系下,出现灰霾天气并不认为是空气污染。广东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环境与生态研究院院长杨中艺说,形成灰霾的主要成分———空气动力学等效直径小于2.5微米(PM2.5)的大气颗粒物,没有列入监测指标,这恰恰是毒性最强的颗粒物。

          环保部环境标准处处长冯波解释:“确实,我们现在实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1996年制定的,当时国家还没有条件对细粒子实施检测。现在国家环保部正在对老标准进行科学论证,如果不符合实际要求的话,我们将通过立项来修改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在中山大学讲授光化学污染课的吴兑对此做了一个比喻:“相当于我们每天在数老鼠,他们却在数大象,而珠三角的空气质量不好是因为‘老鼠成灾’。”

      低廉的违法成本

          2005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10个省市启动了绿色GDP试点工作。然而这个以环境核算和污染经济损失调查为内容的绿色GDP受到地方的普遍抵制,不少省份要求退出核算试点。

          “由于工厂不支付与污染相关的成本,因此中国出口产品价格尤其低廉。有些国际企业‘国内一套、国外一套’,用双重标准对待污染问题,说明我们自己的标准过低,处罚太轻,监管不严。”一家大型纺织企业老板曾对马军说。

          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事故罚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违反环评擅自开工建设罚款上限20万元。

          马军说,在国外各种因素都在制约企业的表现,而我们中国现在还没有形成这种强大的制约力量。他寄希望于5月1日要正式施行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如果这部条例能得到真正执行的话,企业就将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本期主持 吴婷

      我们需要知道更多

          广州市长张广宁在今年参加广东省两会时曾说过,自己每天出门都要抬头看看天空,一看蓝天白云,就高兴得要命!蓝天白云突然间变得很可贵。

          对于空气污染,很多人似乎都是一知半解,或许知道它很厉害,但到底有多厉害?这或许可以解释一个尴尬:为什么立足于环境保护的无车日,会被异化成了大多公众人物的作秀日。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总是村民、市民们受到伤害后,来对那些制造污染的企业说“不”!要知道在国外,一个项目在刚出台时,只要它有可能危害到环境,就很可能遭到来自当地环保部门、媒体、环保组织、附近社区,甚至企业员工的“找茬”。

          所以我们需要知道更多,不仅仅是每天环境质量预报。我们需要知道那些工厂、企业、项目在给我们带来GDP、带来就业机会的同时,会让我们的健康、我们热爱的蓝天白云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们也需要知道,汽车、飞机、轮船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需要我们付出多少健康代价。

      □链接

      雾都劫难

          中国气象局培训中心王强教授呼吁,要警惕伦敦雾灾在我国重演。他提到了1952年12月伦敦那次震惊世界的“雾都劫难”———一次世界上最严重的空气污染事件。

          今天的伦敦是一座净化的城市。但在1952年,伦敦有燃煤发电厂,离市中心不远处有许多工厂。大多数住户用烧煤来取暖。以煤为动力的蒸汽机车拉着一节节列车开进首都。对小汽车和卡车产生的废气几乎没有控制措施。

          是年12月4日,伦敦城发生了一次世界上最为严重的“烟雾”事件:受天气影响,连续的浓雾将近一周不散,工厂和住户排出的烟尘和气体大量在低空聚积,整个城市为浓雾所笼罩,陷入一片灰暗之中。其间,有4700多人因呼吸道疾病而死亡。雾散以后几个月,又有8000多人死于非命。这就是震惊世界的“雾都劫难”。

          “当时英国雾中烟尘颗粒物浓度是每立方米4毫克的量级,2007年12月28日,北方某特大城市个别测站的小时峰值浓度已经达到了每立方米1毫克。伦敦雾中的污染物以燃煤产生的硫化物为主,我们城市空气中的污染物成分更复杂了。”王强说。

          王强说,我们再不能以“习惯这种天气了”来表达自己对健康的冷漠,不能等到出现事故以后再被动地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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