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4-4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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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吕丽妮摘自《文摘周刊》
1797年7月15日,一个名叫Stclaire Pollock的5岁孩童不慎坠崖身亡。其父母择地为他修建了一座小小的坟墓。之后,家道败落,土地转让,但孩子的父亲对土地的新主人提出一个特殊的要求:孩子的墓地作为土地的一部分保留,永不可毁灭。这一条件被写入契约。一百年过去了,这片土地几易主人,但孩子的墓地却凭借契约完整无损地保存了下来。到了1897年,这片风水宝地被选中作为格兰特总统的陵园,政府成了这块土地的主人。然而,孩子的墓地却并没有迁移,更没有丝毫损坏。又过了一百年,到了1997年7月,正逢格兰特总统陵园建成100周年,也是孩子去世200周年,政府在修整总统陵园的同时,也重新打理了孩子的墓地。时任纽约市市长的朱利安尼还为孩子的墓地写了碑铭:“人生下来就充满了烦恼。他的来到像一朵鲜花,很快地凋谢了;他的匆匆离去则像一道闪亮的影子,仍在继续发光。”
一个总统的陵园和一个孩子的墓地毗邻而居,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它给了我们如下启示:启示之一,人的职位有高低、身份有贵贱,但人格是平等的。启示之二,“私人领地”是神圣的,哪怕是死者的墓地。启示之三,政府公权不可侵犯公民私权。
在一个孩子墓地的背后,人们看到的是草根的尊严、私权的神圣和法律至高无上的文明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