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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节假日封存公车应成制度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4-30 1:10:00
    • N周稀银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五一期间禁止任何单位用公车组织职工外出旅游。(4月29日《重庆晚报》)

          每逢节假日来临,类似禁用公车的通知和规定便应运而生,可实际效果却不理想,年年禁止,年年不止。问题不仅出在此类通知缺乏操作性,而且在于未从根本上建立公车统一封存的制度,使公车私用渐成“覆水难收”之势。

          近年来,已有北京、大连、昆明等城市在节假日对公车实行封存,此举在缓解城市交通和节约公共成本上功不可没,但因为是临时举措,所以无法持久地执行下去。试想,仅是一两天的突击封存,便能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如果所有节假日时间里都实施公车封存,其社会效益又有多大啊!

          其实,各机关单位并非不知公车封存的必要性,只是存在“三大障碍”:一是既得利益作祟。制定封存公车规定者往往又是公车乱用、滥用受益者,统一封存有如自戴枷锁,他们怎会主动遵守执行?

          二是盲从跟风作怪。不少官员认为公车私用普遍存在,如果我单位封存,其他单位还是车来车往,岂不是吃亏?

          三是攀比心理。有的单位公车较少时还有空闲,车子多了反而没得闲,个中因素莫过于“你用我用大家用”的攀比心理,既然你能私用接孩子,我为何不能下乡接老人?许多单位的公车费用就是在这样的攀比中直线上升。

          要解决问题,根本出路还在于推行公车适时封存制度,特别在重大节假日之时,仅保留较少公车用于公务,其余车辆一律封存——这样的限令不是应景式的临时决定,而是常态化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能任各单位、部门分散封存,而应集中封存。

          可以说,要让公车封存制度顺利推行,既需要政府部门“自我断腕”的勇气,摒弃既得利益,更需要严密的事前与事中监督措施。一旦公车集中封存成了不可碰的“高压线”,所有节假日必封公车,公车费用得到有效遏制,那么,即便是重大节日来临,相关部门又何须多此一举年年往复地下发禁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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