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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缴存"限高保低"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4-2 1:25:00
    • N本报记者 郑彦

          本报讯 即日起,福州地区(包括在福州市、省直、铁路、煤炭、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有了一个“限高保低”标准。据悉,从今年4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福州地区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5940元,最高缴存比例为12%,即712.8元;最低缴存基数为650元,最低缴存比例为5%,即32.5元。
       
          从3月底起,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所有在建行缴存公积金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开办委托提取还贷业务,通过贷款职工的申请,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定期将职工本人及其共同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直接扣还职工住房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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