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深圳特区报》 《北京青年报》供稿
本报讯 深圳市教育局昨日首次公开承认,“金融高管子女中考可加10分”的规定带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和阶段性偏颇,郑重宣布从2008年开始,停止执行这一规定。
据了解,深圳市中考对金融高管子女加10分的规定是2003年出台、2004年开始执行的。从2004年到2007年的4年间,深圳有23名学生享受了这一政策。
“将中考作为当地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一个措施,是有违教育公平的。”同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教育部要求,对一些地方把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用以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做法,要予以纠正。
王旭明说,全国除了深圳以外,还有一些地方和地区打着发展经济等各种招牌,把中考招生作为当地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一个措施,类似的政策和措施都是有违教育公平的。教育部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逐一核查现行中考招生加分政策的同时,按照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只能对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优抚对象,以及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者降分录取。
王旭明表示,各地都要公示享受优惠政策的学生名单、项目和分值,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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