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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榕经适房超配售面积不提价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4-25 2:11:00
    • N本报记者 林海峰

          本报讯 昨日,福州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有关人士向记者证实,经济适用房若超过配售面积的,仍按经济适用房价格结算。按此政策,部分经济适用房配售面积为60平方米的购房户,若买了85平方米的房子,就可省去7万多元的购房款。

          记者了解到,早在本月初,福州市政府就已基本确定2007年福州市第二批经济适用房销售均价。其中福湾新城秋月苑销售均价为2700元/平方米;西园东一区经济适用房销售均价为3183元/平方米;西园新苑、西园二期18层带电梯住宅销售均价为3243元/平方米,11层带电梯住宅销售均价为3123元/平方米。

          当时,市场就有传闻“经济适用房60平方米以下的房源太少,超出面积的每平方米要按市场价6000多元购买”,而在本周,部分购房户去现场看房时,现场销售人员也告知“超面积的,很可能要按市场价来算”,这让部分低收入家庭一时有点发愁。

          市民蒋小姐等十多位购房者,这两天就先后致电本报称,“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经济都很困难,若超出面积的要按市场价算,只能放弃购买。”另外,也有市民反映说,45平方米至60平方米的很多被抽号靠前的选走了,剩下的大多是80~90平方米的。

          福州房管局住房保障科有关人士昨日称,因开发建设单位的规划原因,很难保证每个购房户都可以选到称心的房源,针对这类购房户,目前已出台新政,若超过配售面积的,仍按经济适用房价格收费。

          记者昨日从西园东一区选房现场了解到,用公积金贷款的可正常放贷,但商业按揭贷款方面,却不尽如人意,部分年龄超50岁、收入较低、原单位破产无法出具收入证明等的购房户,仍被告知无法办理贷款。一家商业银行人士表示,购买经适房群体的经济条件并不好,存在着还贷风险,这也是银行不愿放贷的原因,但在具体操作上,银行可用追加借款人等方式,把小部分老年购房户的子女列为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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