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阮友直 实习生 黄梅
本报讯 从今年3月1日至9月30日,举报假发票的群众,最高可获10万元奖金。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打击伪造、非法印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据悉,从2006年8月至2007年12月,我省共查获制售假发票案件126起,摧毁出售假发票犯罪窝点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7名,缴获各类假发票368000份,可开具票面金额达25亿余元。据统计,仅3月28日至4月18日,已减少115万条涉税违法信息发送。
此次活动,将集中打击利用手机短信、电话传真、互联网、邮递等方式进行兜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专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和专门从事代开发票的违法犯罪团伙,整治车站、码头、商贸闹市区、酒店和广场等公共场所、假发票集散地,打击餐饮业、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娱乐业和交通运输业等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较多行业的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省公安厅公布了以下举报电话。省地税局稽查局举报电话:0591-87830088;省国税局稽查局举报电话:0591-87856324;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举报电话:0591-87094040;短信投诉平台:10639110。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向各级公安、税务机关检举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对检举人的奖励按照《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最高奖励金额可达1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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