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周东飞
4月16日,民航局认定此前备受关注的东航“返航事件”主要是东航云南分公司少数飞行人员无视旅客权益所造成的一起非技术原因的事件;同时,对东航做出罚款150万元的决定。(见本报今日A16版)
尽管公众早已确信“天气原因”不过是其借口,但以民航局的监管者身份来戳穿这一谎言,显然更具公信力价值。但是,一纸罚单过后,民航弊端依然处于无解状态———类似的恶劣事件以后是否会再上演,公众无从建立信心。
公众也知道行业监管有其边界,银监会面对银行高管天价薪酬的疑问能够以“并无权力”作答,民航局恐怕也能以类似理由来作辩解,相关的新闻事实是,民航局在处罚之外只有四条工作要求,依次为确保飞行安全、妥善处置乘客权益、严肃处理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等。
只是,这些措施就能化解民航企业与地方分公司、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冲突吗?是不是要等到这些矛盾再次激化到危及乘客安全的时候,监管者才介入?如此周而复始,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企地矛盾、劳资纠纷直指民航业深层次弊病,这也许并非民航局一家“婆婆”所能解决的,但这显然不能成为一罚了之的理由。
如果举国哗然的“返航事件”仅以罚款了事,“非技术原因”的疮疖必有复发的可能。以新成立的“大运输部”之大,能容忍某个行业的弊端永远处于这样的恶性循环状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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