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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交市场化 撞了墙该回头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4-17 2:05:00
    • N陈强

          4月15日,湖北十堰市公交集团公司再次停运,市民饱受出行难之苦。这是该市自2003年率先在全国实行“公交民营化”以来,第四次发生公交停运事件。十堰公交公司董事长张朝荣总结原因:一是油价暴涨,二是当地政府未能用财政补贴等形式履行责任,公交亏损惨重。(4月16日《长江商报》)

          市场化究竟适不适合公共交通?要回答问题,首先应搞清这个概念:公共交通是一种市场化的产业还是保障性的公共服务?答案当然是后者。纵观世界发达国家经验,公共交通从来没有、也不应该完全市场化。
          有一些人认为,公交市场化本来没错,只因十堰市政府没能承担起应有责任,没能给“民营公交”足够补贴,才导致全国首个“民营公交”难以为继。他们认为,只要分清政府和民企的各自责任,公交市场化还是有优势的。

          这样的观点我无法认同,如果公交市场化后,地方政府仍要给出足够补贴,成本并未减少,当初的“民营化”有什么意义?由政府直接经营岂不更省事?他们忘了,对公共交通来说,市场化应该体现在出租车领域才是,而不应该体现在公交车上。

          公交属性决定了其价格不能随市场起伏,也决定它不能完全交由逐利的市场主体经营。遗憾的是,一些地方借市场化之名推卸责任,把公共事业通过甩包袱的方式交予民营企业,其后果是政府省事,民生却大大受累。十堰公交数度停运的教训,该让热衷于“市场化”的地方政府回头是岸了。

          市场经济下,政府该放权的放权,该保障的保障。可以说,城市公交就是医疗市场中的公立医院,就是住房市场中的经适房,不能“市场化”一化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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