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勋
本报讯 16日,福州何小姐在福州一著名省级医院挂瓶时,放在身边的钱包被一名男子抢走,虽然她有所察觉,但由于身体不适,加上事发突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窃贼溜走。随后,医院保卫科向警方提供了现场的监控录像,但对于这起案件,院方并没有做其他表态。对此,何小姐觉得很不合理:在医院里发生盗抢案件,院方难道没有责任?
何小姐说,当日下午,她因发烧到这家医院的急诊大楼3楼挂瓶,坐在大厅儿童区的一个靠窗座位,“当时我头晕得厉害”,抬头看到窗户边站着一名男子。过了一会,她觉得精神很差,想打电话通知家人过来,当她拉开提包拉链拿出手机时,发觉提包被重重地拽了一下,她转头看到刚才的那名男子正在拉她的提包,由于被发现,他就拿走提包里的钱包,迅速向楼道口跑去。何小姐马上拨打了110,并通过护士,叫来了医院保卫科的工作人员。从院方的监控录像上,她很快认出了这个窃贼跑出急诊大楼。她说,除了银行卡等,钱包里有3000元现金,无记名的购物卡还有3500多元。
记者昨日来到这家医院,保卫科的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已配合警方,调出了当天的监控录像,至于案件的进展,应向警方了解。“医院是公共场所,无法对进出人员过多限制,虽然配有监控录像、保安等,但不可能杜绝此类事件。”该医院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积极配合警方处理。
但对于院方是否应该对此负责,上述两位人士都没有正面回答。随后,记者又来到事发地———急诊大楼3楼注射大厅,一位护士告诉记者,类似的盗窃事件时有发生,很多患者没报警,都自认倒霉,医院不可能负责。
对此,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许水清律师认为,患者到医院看病,可视为医疗消费,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患者作为消费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因此,医院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许律师说,从何小姐钱包被盗一案来看,事发地点是急诊楼的注射大厅,这是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场所,除了患者、家属、护工等人员外,其他闲杂人应该不能进入该区域,院方更要对这样的场所加强安防管理。因此,当发生盗窃案时,医院应承担相应责任。
□马上调查
医院盗抢事件时有发生
何小姐的遭遇,并非个案。记者从福州的几家派出所了解到,他们辖区内的医院,也都发生过患者财物被盗案件。一位民警分析,不法分子之所以看中医院,是因为患者就医时,通常精神状态比较差,如果无人陪同,便有很多下手机会。此外,医院进出的通道很多,得手后也非常容易逃脱。
而记者在何小姐被盗的注射大厅内,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在这里,除了两个独立房间设有十几张病床外,其他患者只能坐在公共区域内挂瓶,而且大家的防范意识普遍偏弱,随身携带的物品多是丢在一旁,甚至还有人在挂瓶时打起了瞌睡。现场,虽然有保安坐镇,但人员混杂,出入没有任何限制。
“医院是公共场所,管理难度很大!”采访中,不少医疗界人士都发出这样的声音。但很多市民认为,正是因为医院特殊,“消费者”因为身体不适,警惕性容易被削弱,这才更需要院方加大投入,提高医疗场所的安全系数。如果“人多人杂”可以成为推卸责任的理由,这岂不是可以适用于所有的经营场所?
“加强安防的办法有很多,关键是医院的重视程度。”市民陈先生说,如果把发案率和医院的考评挂钩,和有关人员的效益挂钩,相信防贼效果定会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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