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4-18 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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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年快60岁了。上周,他到福州市公证处,想把自己的一套房子做个公证给两位姐姐。“两位姐姐和姐夫对我真的很好。”从去年开始,下半身瘫痪的他身体变得更糟了。他的脚,无法迈出家门去买菜,更别说做卫生、洗衣服了。三姐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和三姐夫搬来跟他一起住,家里的所有活,从洗衣服到做饭,从不让他沾手。50平方米的房子里,他一个人住一间,三姐和姐夫则在大厅摆了两张床,睡在大厅。二姐和二姐夫一有时间也来照顾他。
“我身体越来越差,这心里盘算了很久,想去了之后给我姐姐们留点什么,想想也只有这套房子了。”老人听说遗嘱经公证后,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就来了。
普及一下:
公证员说,要立遗嘱,首先要求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年老或患有严重疾病的立遗嘱人须到县、区级以上医院开个证明,证明自己有民事行为能力。老依伯虽然户口不在福州,但因房产在福州,故可以在福州办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