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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教师将细分13级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4-17 3:13:00
    • N本报记者 王勋 李建芳

          本报讯 今后,高校老师不再仅有讲师、副教授、教授之分,而是将细分为13个等级。记者昨日从省教育部门获悉,目前,省内各高校已在研究、制定评级定岗办法,预计10月份前将出炉具体方案。而作为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厦门大学今年已开始执行新的岗位设置。

          按照人事部、教育部的相关解释,高校教师的岗位将分13个等级,不同级别的教师享受不同待遇。但考虑到各地、各校情况不同,具体院校的评级定岗办法将由各校自行制定。
        
      新政一改过去的“职称体系”

          今年1月份起,厦门大学某系主任胡教授的工资条上,每月都增加了一千多元的收入,他很确定地告诉记者:“我现在是三级教授。”

          胡老师口中的“三级教授”,其实就是“教授等级制度”。记者从厦门大学人事处了解到,今年起,该校全面推行新的岗位设置办法,并于去年12月31日与员工签订了聘书。根据这个办法,专业技术人员被分为13个等级,正教授岗位包括1至4级;副教授岗位包括5至7级;中级岗位为8至10级;初级岗位为11至13级,其中13级为原级。针对行政人员,也有一个独立的管理岗位等级,一共10个级别,以6级为界,以上(包括6级)为高级,以下为中初级。

          厦大人事处有关人士介绍说,新制度一改过去的“职称体系”,采用评聘结合的方式,遵照先聘再评的原则。所有教师必须先竞争上岗,即“先聘”,而后才能依据相关标准,在13个等级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即“再评”。今后,老师的收入也将与这个级别直接挂钩。

          事实上,在全国的政策框架还未出台前,省内各高校也制定了各种激励机制,最常见的是岗位津贴分配制度。“我们学校将教师的岗位津贴分成九级,每一级别拿不同的岗位津贴。”在省内某本科院校任教的陈老师告诉记者,同样都是教授,因从事的岗位不同,拿到的岗位津贴一年最多可差数万元。福州大学的一位老师说,福大也早已制定了“教职工专业技能级别”,共分为13个等级。

          不过,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处长陈建国表示,各高校现行的校内津贴分配制度,与此次重新评级制度有着本质上的不同。目前,各高校正在仔细研究指导文件,并结合本校情况,酝酿新的评级定岗制度。
        
      如何评级考验高校管理智慧

          虽然省内其他高校的评定细则还未露面,但高校教师要重新分级的消息,已在老师中间引起了不小的波澜。

          “我个人非常赞同细分等级,这有利于调动积极性。”福建师大文学院副教授汤化说,现有的职称制度,使很多职称相同但贡献不同的高校教师,收入相同,降低了教师们的积极性。福州大学人文学院何少颖教授认为,职称评定终身制,使少数老师产生了惰性,需要有新的激励制度去刺激,让他们有新的“奔头”。如一名教师职称已经是教授,如果重新评定级别为三级教授,他就可以继续努力争取评上二级教授。

          不过,级别认定如何做到客观公正,也是老师们关注的一大焦点。省内某高校一位老师认为,每年为数不多的教授职称,已经争得头破血流。如今评级进一步细化,将使竞争更为剧烈,如何公正实行,考验高校管理者的智慧,最重要的是,如何让评级工作透明、可操作性强。他认为,高校管理者应对评级细则召开听证会,让大多数教师参与制度的制定以及评定过程,而不是由领导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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