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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当阳市交警被指不作为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4-15 1:39:00
    • N新京报

          本报讯 湖北当阳市长范晓岚驾车撞死一名11岁男童事件,引起法律界的普遍关注。13日,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建国表示,当地交警部门有行政不作为之嫌,法律专家乔新生则关注该事件中公务用车是否超标等问题。

          据了解,案发后范晓岚多次上门向死者家属道歉,并给予家属王明华20万元的赔偿和2万元的安慰金,王明华也表示不想继续追究此事。

          徐建国对此认为,赔偿金作为民事赔偿是必需的,并不影响本案的刑事程序。不管家属追不追究,撞死人构成犯罪的要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承担刑事责任。

          11日,王明华称,至今未收到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

          徐建国强调,按照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后20天内必须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目前看,当地交警部门超出了这个期限,有行政不作为之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则更强调此案中当事市长是否违反公务用车制度和是否用车超标等问题。他指出,违反公务用车制度的,要追究党纪责任,撞死人造成了严重后果,性质更加恶劣。而市长所驾车辆是否超标,也应该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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