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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局长受处分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4-11 1:41:00
    •     备受各界关注的绥德“签字”一事有了结果。4月7日,陕西榆林市纪检委作出决定,对绥德县公安局局长任文国、副局长马兴盛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07年12月25日,绥德职业中学校长高勇为尽快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找县长签字时惹下麻烦,遭停职和拘留(本报曾报道)。(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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