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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三学生抢劫被公诉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4-11 1:18:00

    • 抢劫学生接受圆桌审判

      N青岛早报

          本报讯 山东青岛两名高三学生因为没钱上网,竟然拦路抢劫了另一名学生。他们俩因抢劫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时得知,两人已经考上大学了,因在取保候审期间没能去报到,并且其中一人还未成年。9日,法院在与两人家长沟通后,决定先保护两个人的前途,暂缓判决,3个月后将视其改造情况再判决。

      案件回放:没钱上网抢劫同学

          没钱上网了,怎么办?青岛某职业中学的高三学生张某和李某起了抢劫的念头。

          去年6月13日傍晚,在青岛市区一公交车站,两人看见一名学生独自从公交车上下来,就上前威胁抢劫,那名学生没敢出声就将仅有的40元交给了他们。两人一看对方老实,便将他拖至一隐蔽处,抢走了他价值2100多元的手机。

          两人作案的全过程被附近的居民侯先生看到,侯先生上去阻拦时,两人竟对他拳打脚踢,围观市民立即打电话报了警。随后,两人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调查:两人已考上大学

          青岛四方法院调查发现,两人都生活在离异家庭,跟着父亲生活,缺乏正常的家庭教育。案发时,张某已经通过成人高考考上了青岛理工大学,李某也已经被北大青鸟录取。因取保候审,两人都没能去学校报到。如果按通常情况进行宣判,两人根本上不成学。最后,法官联系到两人的母亲,她们均表示,希望法院给两人一次机会。

          10日上午,四方法院刑庭副庭长王强宣读了暂缓宣判的决定。王强说,虽然张某犯罪时不满18岁,李某也刚满18岁,但是按照法律也应该被判刑。但考虑到两人面临考学和毕业,如果立即判刑会对两人的未来造成很大影响,所以决定对两人暂缓宣判,由各自母亲带回家中监管教育,期限为3个月,即从即日起到7月9日截止。届时法院将参考两名青年的改造情况作出判决。

      暂缓判决:3个月的考察期

          “今后我们一定会好好教育孩子,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给孩子一个上学的机会。”李某的母亲在法庭上表示,儿子去年被北大青鸟计算机学院录取,学校同意他今年去报到,但是这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规定,所以她希望法院能够酌情办理。王强和其他审判人员和议后,同意了李某母亲的请求,但是要求学校和法院建立联系,以保证监管。同时也同意了张某到青岛理工大学上学的申请。

          “我们俩一定会在这3个月的考察期内好好表现,珍惜这得来不易的机会。”张某和李某均对法院的做法表示了感谢。

      □链接

      暂缓宣判第一案
          2004年12月17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对一起暴力案件中的4名已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宣读了《暂缓判决决定书》。

          4名被告人获得了3个月的考察机会,如果期间表现良好,4人可获大幅减刑,甚至可“定罪免刑”。该案是试行“暂缓判决”制度以来宣判的第一案。

      惩恶是为扬善

      吴婷

          大学与监狱有多远?对这两个高三学生来说,是三个月。

          前两天,退休女教师遭抢身中数刀反救助疑犯的新闻,引发了广泛争议。支持者赞其大仁大义,反对者骂她善恶不分。再之前,还有诸如打死小偷获罪之类的新闻也是众说纷纭。其实这些讨论,说的都是同一件事:是否要给恶一个向善的机会。

          因没钱上网而去抢劫同学,这两高中生的确应该付出代价。但是,如果法院立即判刑,对这两名少年来说,意味着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更何况,18岁,正是可塑性最强的年龄之一。对身心尚未成熟的他们来说,三个月的缓判考察,或许就给了他们一个重新认识自己的机会,不至于对自己的未来失去信心。

          还是那句话,法律的威力,并不仅仅立足于对恶的惩戒,还要让人们知道,我们这个世界支持怎样的善。鼓励向善才是惩戒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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