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方传柳
本报讯 财政部9日发布公告,决定于本月15日至30日发行凭证式国债400亿元。其中,三年期320亿元,票面年利率5.74%;五年期80亿元,票面年利率6.34%。
据悉,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但根据财政部的公告,自公告公布日至发行结束日,如遇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票面利率,在利率调整日按三年期、五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的相同百分点作同向调整。
记者了解到,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工、农、中、建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39家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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