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陆烨垭
惠安人小杨主动辞职,老板不但必须结清剩下的工资,还必须多支付给她一个月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近日,小杨辞工案件,在鲤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了结果。此案也成了《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泉州劳动部门受理的一起较为典型的企业辞工案件。
在泉州企业界,辞职被欠新,曾是泉州一些中小企业的潜规则。从此案件中,大家能得到什么启发呢?对泉州企业界,又有何警醒呢?
一起典型的
辞职案件
原来,小杨曾经在市区某鞋服门店工作,2007年11月15日至2008年2月15日,整整3个月在该门店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每月工资1000元,抽成3%。
1月15日,小杨向老板娘口头提出辞职。可到了2月15日,所有员工都发放工资了,唯独她没有发放,小杨向老板娘讨要后被拒。无奈之下,小杨把公司告上了鲤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经鲤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查明,用人单位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仍然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没有给申述人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小杨的辞职依法有据。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劳动者工作不满6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此,鲤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小杨500元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因此,鲤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时裁决,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小杨2008年1月及2月1日至15日双倍工资共3000元。
此外,鲤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裁决,用人单位应支付小杨的抽成费215元,返还押金500元,春节加班费299.7元。小杨需归还用人单位500元借款。
辞职被欠薪
曾是行业潜规则
小杨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了,但是,记者调查后发现,像小杨这样,在辞职上被欠薪,曾一度是泉州一些中小企业的潜规则,而选择运用法律武器来讨回公道的人还是少数。
“多数的员工辞职,都是自认倒霉。”晋江一鞋厂的一线员工小林告诉记者,像他,在晋江呆了6年,换了3个企业,每次跳槽最后一个月工资都没有拿到。这几乎是行业内大家默许的一个潜规则,在一些中小企业,员工要辞职,似乎最后一个月工资就是要被扣。“没办法,企业不给呀,我们也只好咬牙放弃了,除非是被拖欠得非常严重的,不得已才会走上法律渠道。”小林说,一方面,他们和企业耗不起,他们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耗在去劳动部门投诉的过程中;另一方面,之所以会跳槽,就是找到更好的、比原单位工资高的工作。一般来说,新企业对于跳槽而来的熟练工都会给些补贴,想一想,那边失去的,这边反正也补回来了,心里也就平衡了。
不仅是一线员工,半数以上职业经理人遇到此类情况,也选择“默默无闻”。赛琪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罗瑞华分析说,如果是企业辞退他,他会挺直腰杆要回自己的所得;但是,如果是自己主动辞职,总会觉得对原老板有些内疚,就会把剩下的一个月工资作为弥补内疚的砝码,权衡一下利弊,有时候也不会主动和老板要。
“作为企业,一般很少会主动提出支付辞职员工剩下的工资,除非特别规范、福利特别好的企业。”罗瑞华说,但无论是碍于主观的人情,还是客观的时间和精力等因素,多数经理人都不想走到这一步。再加上因为跳槽,新单位开出的薪酬肯定比原单位更有诱惑力,他们只好寄希望于新单位,努力工作,赚回原先的损失。
“不过,小杨的案例,对我们业界是个警醒。”罗瑞华说。
□记者手记
变革,迫在眉睫
从扣押员工身份证和保证金,到从企业一年支付一次员工工资,每月发放员工生活费;
从企业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再到承诺按月足额发放工资;
从辞职克扣最后一个月工资,到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以说,这是泉州企业不断走向规范化管理的一个缩影。“现在,以前那些不规范的做法都不灵验啦!”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隋新生说,企业越是这样,越是加快工人离去的脚步。
这也难怪,从一线工人和职业经理人离职的反馈看,即便企业克扣剩下一个月工资,也仍然阻挡不住工人离去的脚步。加上现在全国开始闹“工荒”,以及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内部员工的组成结构从老一辈向上世纪80、90年代的新一代替代,无论是企业用工的大环境,还是小环境,都和过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有先见之明的企业,都开始想着如何更好地留住工人,而不是如何克扣员工剩下一个月的工资。比如,梅花公司,针对《劳动合同法》,今年特别制定了新的离职制度,不管员工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只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递交“离职通知单”,企业一分钱也不会少给员工。而如果是企业辞退员工,一般会采取协议离职的方式,用面对面比较柔和的方式,结算剩下的工资。“所谓好聚好散,企业该做的,做到了,员工也不会有怨言的。”隋新生说。
“泉企,变革,迫在眉睫。”罗瑞华等职业经理人都一致认为,做大企业,无非就是抓住两大方面:利润和社会责任。而企业社会责任,首先就是对员工的责任。企业的利润和对员工的责任,两者是可以双赢的。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员工投诉老板的胜算比例较高。与其说他为小杨的案件叫好,不如说,他更希望能在劳动纠纷出现之前,企业能够把风险防范住,让企业越来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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