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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入帕劳勿携大量现金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4-1 2:51:00
    • 据新华社电

          帕劳共和国政府近日颁布有关携带现金出入境的新规定:任何个人携带价值1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以上的现金或可流通证券(如旅行支票)出入境帕劳,必须向帕劳海关进行书面申报。未申报者携带的现金及可流通证券将被没收。外交部提醒赴帕中国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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