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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品牌电脑 却装盗版软件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3-5 2:00:00
    • N本报记者 郑彦

          本报讯 一年多前,福州康女士购买了一台品牌电脑,用了不到一年,电脑就经常死机,原来商场给她装的是盗版Windows XP系统。商场方表示,因为电脑出厂时,装的是DOS系统,不能上网,厂家又没有提供正版软件,所以才装了个盗版的。

      刚买一年的电脑居然无法上网

          2006年12月,康女士在福州一家大型家电卖场买了一台品牌电脑,不到一年,电脑就经常出现死机、循环启动、浏览器无法正常使用等现象。康女士联系了电器商场,商场的有关人士表示,这款电脑在与商场签订的销售协议中,没有要提供正版软件的条款,所以商场给顾客装了盗版的Windows XP系统。

          商场建议,康女士可花50元,请商场派人上门给她重装一次操作系统。

          康女士后来多次与电脑厂家联系,售后服务人员告诉她,这款电脑是属于无内置驱动程序的款型,用户需要自己去安装相关操作系统软件。

          记者查阅到一份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2006年3月30日下发的一份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记者随后拨打了电脑厂家售后服务热线,有关人士表示,电脑厂家并未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康女士购买的这款计算机预装的是正版的DOS操作系统。

          康女士对此解释难以接受,她表示,DOS系统是在十几年前使用的电脑操作系统,装DOS系统的计算机,不能上网,根本无法使用。

          而电器商场市场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康女士当初购买时,这款电脑自带的就是DOS系统,显然无法满足用户的需要,但是当时商场只有盗版的Windows XP系统,经顾客允许,他们才给安装上的。

      安装过时软件涉嫌消费欺诈

          采访中,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我国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于电脑硬件有“三包”规定,但对电脑软件售后服务的管理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位律师表示,上面所说的该品牌电脑虽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确是安装了正版的DOS操作系统,但这些软件已经过时,根本无法满足使用功能,因此存在消费欺诈的嫌疑。

      电脑软件售后遭遇法律空白

          据了解,由于软件售后还没有“三包”规定,目前电脑软件出了故障,无论是电脑维修公司,还是该品牌电脑的售后服务部进行维修,都得首先收取50元到80元不等的上门检测费,而许多所谓的“维修”,无非就是重装一下操作系统。

          是否能借助一般商品制定相关产品标准,以此划清责任呢?省工商局消保处一位人士认为,软件大到一个整体系统,小到一个插件,每一个细节都是一种创造,用一个标准来限定太困难。他呼吁,电脑软件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希望更多的专家来关注软件售后,找出合理的办法,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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