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建彬
根据最近颁布的《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维稳风险预测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哈尔滨将把对城市房屋拆迁改造工作的决定权、监督权和评判权全部交给群众,“拆不拆群众说了算,怎么拆群众来监督,结果好坏群众来评判”。(3月30日《黑龙江日报》)
一直以来,拆迁都是地方政府说了算,哪个地方要拆了,民众都是等到政府文件出台后才知晓;而当某一处决定拆迁了,即使不少市民出于种种原因不愿拆,最终也往往以强制拆迁了事。
在这个背景下,哈尔滨将实施的“拆不拆,群众说了算”,确实让人眼前一亮。不过,细琢磨,会发现这一规定尚存在一些问题,从而影响其执行力。
比如,当地政府出于公共利益需要,必须拆迁某一地块,但通读该规定,其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有多少居民投票表示同意后才能拆迁?万一居民不同意拆迁,但出于公共利益又不得不拆,这个矛盾怎么解决?
不管怎么说,哈尔滨能如此重视群众意见,是一大进步。但在执行上需要更科学合理的细则,在市民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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