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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重庆垫江县一位小学教师以优异成绩通过了公务员考试,但渝中区人事局却因他两年前的一次“一夜情”而拒绝录用他。该教师将人事局告上法庭。重庆市渝中区法院28日通知其立案,法庭将择日审理此案。
31岁的刘非(化名)是垫江县一位乡镇教师,2004年他参加县里组织的“小学数学骨干教师”培训班时,与一位已婚女同事发生了“一夜情”。此事被发现后,垫江县纪委对他处以党内警告处分。刘非说,他已认识到错误并坚决改正,并努力通过实际行动重塑自己的形象。2006年,他被乡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被评为“优秀教师”。
2007年下半年,重庆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刘非报考了渝中区大溪沟街道办事处文秘岗位,取得了笔试第一名、面试第一名的成绩,体检也合格。
今年1月17日,刘接到了渝中区人事局不予录用的书面通知。刘被拒录的理由是:在政审程序中,发现其曾因生活作风问题受过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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