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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榕公积金贷款条件放宽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3-26 15:05:00
    • N本报记者 林海峰  通讯员 谢如洁 林闽

          本报讯 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福州市民,今后将不受房龄和贷款年限的“特殊限制”。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帮助更多中低收入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居住条件,自今年3月1日起,该中心适当放宽二手房贷款条件。

      变化1:期限和房龄均放宽

          新规明确:将原来的“购买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为15年,房龄不能超过10年”的规定,调整为“只要职工购买的是钢混结构住房,房龄加上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借款截止年限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的退休年龄”。

          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表示,新规把贷款期限提高了,以一位30岁的职工为例,按照旧规,他的贷款期限仅为15年,而现在他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0年(以法定退休年龄60岁为例),这样他的月供压力就大幅降低。

           另外,房龄放宽也降低了购房门槛,只要是钢混结构的二手房,其房龄加上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也就是说,若房龄在15年,他的贷款期限可有15年;若房龄只有一年,那么他的贷款期限可达29年,“两项合计达30年,属人性化灵活操作,提高了购房户自由选房、贷款空间”。

      变化2:交易资金须托管

          针对目前二手房买卖双方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监管问题,新规指出,公积金贷款交易结算资金,要通过建设银行“房易安”、工商银行“收支账户”实现资金托管,以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影响:新规获各方好评

          新规发布后获得各方好评。市直机关正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的职工李小姐说,对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工薪族受益最大的是货款期限大幅延长,“本来买房正愁着月供压力,新政实施后,我的月供就可以降一半,买房门槛一下子降低了”。

          省建设厅相关人士也认为,此举将降低更多的中低收入职工的购房门槛,让住房保障政策向更深更广方向落实,也盘活了住房公积金的利用率。

          福州的房产中介也从新政中感受到“二手房市场将逐渐回暖的迹像”。福州一房产中介老总郑先生说,目前二手房市场通过公积金购买的意向客户超过30%,受原先的房龄和贷款期限限制,实际成交的只有10%,“受此影响,许多承受不了商业贷款压力的人只能暂缓买房”。

          另有几家中介的老总也认为,新政将有助于二手房成交量提升,盘活目前二手房存量难以正常释放的压力,“希望相关部门能继续出台利好政策,让更多的无房一族,通过市场买房,这也能减轻政府投资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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