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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交上抓贼 乘客阻止报警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3-26 1:41:00
    • N都市时报

          本报讯 “那么一点小事,至于报警吗?”“就是,不要耽误我们的时间了。”听着公交车上的乘客们七嘴八舌地劝自己不要报警,一手抓着小偷、一手拿着电话的小律(化名)很是窝火,但又感到很无助。“停车!”司机把车停在路边,她和朋友抓着两名小偷下了车,在路边拨打了110。公交车载着一车议论纷纷、各怀心思的乘客扬长而去……

      事情经过  抓住小偷反遭声讨

          23日下午5点左右,昆明市民小律和朋友乘坐的111路公交车行驶到昆明一二一大街时,发现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正从她的包里掏手机。这名男孩旁还站着一名和他年龄相仿、打扮也差不多的男孩。看到小律紧紧地抓住自己,男孩显得很紧张。小律翻了翻自己的包,发现45元钱不见了。“我的钱呢?”听见小律这样问,另一名男孩把手上紧紧捏着的45元递给小律。

          小律抢回自己的手机准备报警。但让小律感到心寒的一幕发生了。一言不发地目睹这一切的乘客,此时突然“慈悲”起来。“不要报警了,那么一点小事。”乘客中不知谁说了一句。“是啊!不要耽误我们的时间了,东西找回来就算了嘛。”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声讨”起小律来,声音越来越高,人也越来越多。小律愣住了。最让她想不通的是,身边的朋友也加入“声讨队伍”,劝她不要报警了。“周围没有一个人同意我报警。”小律后来做笔录时这样告诉民警。

          “司机!停车!”小律无奈地和朋友拉着两名小偷下了车。附近一名正在巡逻的保安员得知情况,帮她们看住两名小偷并协助报警。

      民警调查  委屈失主红了眼眶

          文林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把小律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因两名小偷都是未成年人,而所盗金额又未达到立案标准,民警教育后将他们放走。

          由于小律拒绝接受采访,事发时的情景只能通过民警了解。据民警回忆,小律做笔录时,几次红了眼眶。“我们能理解,她觉得周围的人很冷漠。”民警告诉记者,据小律讲,她已是第二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了,第一次也是在公交车上遇到两名偷她钱包的女子,结果车上的人也不让她报警。

          据公交分局的民警介绍,在公交车上遇到类似情况时,很多乘客还是很配合,像小律遇到的这种情况,虽然存在,但不多。

      公交公司  公交车很尴尬

          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遇到类似情况,司机有义务立即停车并协助受害人报警。但在很多情况下,公交车往往处在一个很尴尬的位置,比如遇到高峰期,有人急于赶飞机火车,或急着接孩子等,很多乘客不愿浪费自己的时间等民警;另一方面,公交车如果停留在原地等候或开往公安部门,对于其他乘客来说又属于违约——因为没有将乘客送到合同约定目的地或没在约定时间内将乘客送到目的地。

      律师观点  助警是法定义务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的伍开国律师认为,根据《刑法》的规定,任何知道案情的公民都有配合警方调查的义务。对于公民来讲,很显然这个义务是法定义务;同时根据《合同法》,作为服务合同的一方,比如公交车司机,有保护乘客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义务,遇到这样的情况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律师万立则认为,乘客或公交车司机帮助乘客抓贼,是一种道德要求。

      下一个被偷的可能就是你

      本期主持 吴婷

          截至昨晚10时,新浪网对这条新闻的读者调查显示,2600名网友接受调查,超过2400人表示支持受害者报警,绝不袖手旁观。可如果这2400人在现实中也能这么正义的话,小律所在的公交车上,不至于一个支持她的人都没有。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是中国人传统的处世哲学。小事一桩、时间有限,车上劝阻报警的乘客,都有一大把理由。可是因为担心自己利益受损而对小偷“算了”,对小恶的容忍,无异于给了偷儿一个“鼓励”。这两个现在还会紧张的十二三岁小偷,下次行动被发现后会变成明目张胆的抢劫吗?

          如果我们社会不能对恶形成正义的洪流,那恶总会有它恣意滋生的温床。德国新教牧师马丁·尼莫拉这样说过:“当纳粹抓犹太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纳粹抓工会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当纳粹来抓天主教徒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是新教徒;最后当纳粹来抓我时,已无人留下替我说话了。”如果我们都这么“算了”,下一个被偷的,可能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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