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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不得发放现金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3-22 4:10:00
    •     本报讯 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食堂不得承包经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只能用于寄宿学生在校期间的伙食补助,改善寄宿生生活,学校不得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学生。

          省教育厅要求,对已具备发放菜票条件的食堂,应统一印制菜票(或电子菜票)按月将生活补助费发给寄宿生。对暂不具备条件的食堂,可采用提供营养餐形式,如提供蛋、肉、奶、豆制品等营养食品,保证补助费落实到每位寄宿学生。凡是提供营养餐的寄宿制学校,每周应将政府免费提供的食谱及菜价标准在学校食堂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师生监督。
      (本报记者 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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