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瞭望东方周刊
雪灾时期,湖南湘潭一场晚会募捐1845.8万元,22天后,民政局宣布还有800万捐款没有到位。而整个湖南募集近3亿,至少7000万没有到账。
有的拖欠企业说,市领导希望他们捐100万,他们答应捐50万,但筹集资金也很困难。有的企业则称,捐款是为了“和政府搞好关系”。
民政局透露:湘潭市政府发捐款倡议书给各企业,晚会共募300余笔捐款
今年的雪灾中,湘潭共有2400多户居民房屋倒塌,因灾需衣服救济的人口为9万人,需粮食救济人口为37万人。
灾情发生后,湘潭市政府向全市的特困户、低保户进行了补贴,总共花费1100多万。对于“吃饭财政”的湘潭市来说,这笔支出让他们雪上加霜。于是,赈灾捐款晚会,作为一种慈善援助渠道走上前台。
在排练的同时,湘潭民政局也开始将市政府的捐款倡议书传达至湘潭市的各个企业。
湘潭市民政局副局长易德佑介绍,有捐款意愿的企业事先已经在登记表上填好了捐款数额,民政局也据此制作了写有捐款数额的牌子。
2月2日晚上8时许,晚会如期举行。
据了解,这场赈灾晚会,共募得300余笔慈善捐款,其“主体”多来自湘潭市各大政府部门和一些明星企业。最大一笔企业捐款为500万元,来自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2天后有800万未到账,市领导指示要曝光相关企业
晚会结束后,多家企业兑现了当初的承诺,但仍有不少企业没有兑现承诺。直到2月24日,仍有800万资金未到账。
湘潭市领导得知后指示“要对沽名钓誉的企业曝光”。民政局甚至发出“最后通牒”,称将以2月29日为大限,公布“爱心老赖”的名单。在外界的压力下,一些企业履行了承诺。但到3月5日,未到账的捐款还有265万元。
易德佑说,那些至今欠款的企业,多以“资金运转困难”、“财务人员不到位”为由,拒不付款,“不排除个别企业是在作秀,只是图名声”。
易德佑说,在2008年的雪灾中,湖南省募集了近3个亿的捐助,但至少还有7000万的捐款没到账。同时他透露,在1998年抗击洪水赈灾捐款中,好多地方都出现了同样的事情。
企业抱怨:不和政府搞好关系,项目怎么开展
湘钢在此次雪灾中损失严重,但在这次捐款中,仍一次性捐了500万,并于晚会结束后的第二天到账。湘钢党群工作部主任冯建强说,“湘钢是湖南省直属企业。虽然没有捐款的义务,但在当今这种环境下,企业追求经济效益,必须要与地方政府搞好关系。”
冯坦言,“钢铁企业属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这次湘钢要建立一个废水循环处理系统,需要征地1800亩,如果不和政府搞好关系,项目怎么开展?”
总不能不给员工发工资
当地拖欠捐款的一家民营企业的副总经理文迪涛称,由于企业困难,他们原定的承诺不能按时到位,“这次捐款市里打了招呼,捐之前我们也说清楚了,要缓一段时间才能到”,“为了这50万,我们的压力很大。如果民政局要曝光的话,承诺的50万元,肯定一分钱都不会给了”。
文迪涛说,捐钱时,单位并没有开董事会。因为是民企,基本上是董事长说了算,但是几名副总都有怨言。
文迪涛透露,市政府当初希望湘钢捐1000万元,后来湘钢捐了500万,“当时市领导希望我们捐100万元,董事长最后决定捐50万元,这笔钱肯定会到位,最近我们资金紧张,总不能不给员工发工资,该投资的项目不投吧?”
曝光结果,是两败俱伤
8日,拖欠捐款数额较大的一家企业的副总裁透露,企业承诺的捐款,已经到账了100万。为了补上余款,企业内部压缩了开支。了解内情的赈灾晚会总导演钱继明说:“他们把建车库的钱都捐了!”
“我们是本地企业,不会做伤害政府和市民感情的事。”这位刘姓副总裁说。对于民政局试图曝光未到账的企业一说,他表示:“曝光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对湘潭的投资环境不利。”
效益不太好,硬着头皮捐
还有个别企业坦承,在捐款前,有政府领导打电话给他们“做工作”,“政府领导出面,不能不给面子。甚至有的企业效益并不是太好,是硬着头皮捐款的。”
业内人士建言:与中国慈善体制有关
易德佑说:“中国的慈善事业近年来有发展,但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这跟中国的慈善体制有关。”对于那些捐款到位的企业,民政局通常的做法也只是发去一纸感谢信表示激励。
“这些现象均反映出中国的慈善事业发展还不成熟。”长沙市政协副主席、湖南省慈善总会理事周秋光说,由于中国很多慈善企业都是官办体制,操作不透明,善款的使用也常是不清不白,这导致很多人都不愿意捐款。
法律空白亟须填补,《慈善事业促进法》仍在热议
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罗秋林律师认为,“企业在电视机前举牌行为,实际上也构成了合同。”企业必须按法律规定履行承诺,付清余款,否则慈善企业可以将其告上法庭。
而在周秋光看来,湘潭企业“捐款秀”事件,彰显的是中国慈善事业的死结———法律的空缺和政府的不放权。
周秋光说,各地民政局下面的慈善总会,虽然名义上为民间组织,但实际却是半官方组织。“政府迟迟不放权,主要是怕有人借慈善之名乱搞,可是只要相关法律一出台,这些都不是大问题。”
周所指的是2006年曾进入国务院立法项目的《慈善事业促进法》,这部仍在热议中的法律可能会对“慈善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捐赠资金管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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