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陈世国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3-20 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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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康志强
本报讯 被超车心中不爽,追上去连人带车一脚踢倒,不想自己也摔下车,恼羞之下冲上去殴打对方,又以赔偿医药费为由,勒索现金并扣押手机。昨日,石狮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
去年5月29日凌晨2时许,江西人陈某芳驾摩托车,载着陈某意和符某贵,途经石狮宝盖镇仑后村红绿灯时,突然,另外一辆摩托车呼啸着从身边超过,陈某芳和陈某意立即感到很不高兴,加大油门追了上去。没多久便追上了,就在两辆摩托车并驾齐驱时,陈某芳与陈某意同时伸脚,将对方两人连人带车一并踢倒。
陈某芳开出几十米发现陈某意不见后,又返回现场发现陈某意倒地受伤,便与陈某意及符某贵三人,对被踢倒的两名男子大打出手,并以赔偿医药费为借口,当场向被踢倒男子索取现金140元并扣押一部手机,然后逃之夭夭。当年6月,陈某芳三人先后被警方抓获。
石狮市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陈某芳与陈某意均犯敲诈勒索罪和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刑一年四个月与一年,同时符某贵犯敲诈勒索罪,判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