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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狗“伴”咬人主人买单
    • 作者:江荣义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3-20 1:22:00
    • N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张裕 王春

        本报讯 小狗招来一条流浪狗,没想到流浪狗咬伤了路人,路人要求小狗主人赔偿,遭到拒绝,双方险些动手打架。昨日上午,这一幕发生在厦门翔安区新店镇欧厝菜市场附近,经沃头边防所民警调解,小狗主人主动赔偿100元医药费了事。
        当日9时许,王某的两只小狗与一头黄色的流浪狗在自家门口嬉闹,在欧厝菜市场卖香蕉的陈某,挑着一担香蕉途经时,被该流浪狗咬了一口。当他去追赶时,流浪狗逃进了王某住家,并从其后院窜出。随后,他到新店卫生院就诊花费了200多元,盛怒之下,他找到王某,要求王某赔偿医药费及误工损失。
        王某认为,咬伤陈某的流浪狗非其所养,拒绝赔偿。而陈某认定,狗咬人后窜入王某住家,肯定是王某的狗,坚持要求王某赔偿。两人越吵越凶,险些动手打架。
        巡逻经过的沃头边防所民警,了解事情原委后,向四周乡邻询问,确定咬人的狗是一只无人喂养的流浪狗。经调解,陈某向王某道歉,而王某认为该流浪狗系自家养的小狗“引来的”,咬伤人自己也有一定责任,主动赔偿了陈某100元医药费,并赠送一瓶治伤的“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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