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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费每吨5.6元?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3-15 2:15:00
    • N见习记者 陈蓉

          本报讯 昨日,本报接到福州泉塘小区业主的投诉电话称,小区物业突然贴出公告,1月水费分摊每户按5.6元/吨来收。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泉塘小区。业主蓝先生说,水费正常情况下都是2元多,突然变成5.6元,很难接受。对此,福州鑫业物业管理公司泉塘小区管理站冯学斌站长称,物业公司从1993年以来就一直代垫小区一大部分水费,小区漏水、偷水严重,按照各家各户的水表收取费用,总额只有自来水公司总水费的1/3。15年来物业公司垫付了几十万,现在还欠自来水公司62万元,目前物业公司无法再支撑,所以贴出通知,要求用户分摊。目前分摊的只是2008年1月份的水费,以前的欠费纪录还没有分摊进来。

          福州自来水公司客服科郑科长称,自来水公司按照供水总表来收费,每吨2.05元。小区业主增加的水费,由物业和业主共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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