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新管理办法从多个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的金融支持力度,将于2月17日正式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与《暂行规定》相比,新《办法》从多个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的金融支持力度。首先,扩大了贷款人范围,除国有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外,还增加了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次,放宽了贷款申请条件,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项目的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低于一般商业性房地产项目不得低于35%的规定。第三,明确了利率优惠政策,经适房贷款利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比例不超过10%)。第四,放宽了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为3年,特殊情况可放宽至5年。第五,强化资金管理,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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