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叶琦
本报讯 省教育厅昨日称,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城市义务教育将实施免除学杂费政策,各地不得向学生预收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只能收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除此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省教育厅还表示,从今年开始,要将农村中小学校正常办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经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后执行,预算批复文件必须通知到每所中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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