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杨 通讯员 肖瑶
本报讯 将纵火作为乐趣,一天之内连放四把火。2007年11月5日上午,程某骑车到罗源县洪洋乡洪洋村玩,突然冒出放火烧民房的念头,于是到附近一食杂店买了个打火机。
随后,程某来到洪洋村一木房毗邻区,这一带有三十余户人家。程某先后在三名村民家的厨房、卧室等放了四把火。火越烧越烈,而程某则坐在林东某家楼下的小吃店看救火。结果,被目击者抓住。近日,罗源县检察院以放火罪依法批准逮捕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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