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可 朱丽萍
本报讯 今天起,本报“3·15”维权直通车正式启动,并向广大消费者征集维权线索,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消费侵权,可拨打本报“3·15”维权热线0591-87095402反映。消费维权路上,我们与你同行。
“3·15”将至,消费维权再次引起关注。中消协将今年“3·15”的主题定为消费与责任。对于“消费与责任”这一今年新主题,省消委会秘书长刘友榕认为,其核心在于责任,要构建和谐的消费关系,监管方、商家、消费者、媒体等社会各界都有责任,部门监管如不到位,就等同于放纵商家的不法行为,对消费者和守法的商家都是一种伤害;而商家不诚信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媒体也有责任向社会公众推荐诚信商家,对不诚信商家给予曝光。
人人都是消费者,但你是个负责任的消费者吗?面对霸王条款、消费欺诈,你该如何做?是因善小而不为,还是积极抗争,为自己、也为他人争取正当的权益?一些消费者在权利受损时,往往因为“金额小”而选择“私了”。对于一些垄断、公用行业的规则欠公平,消费者往往因诉讼成本高以及该企业处于垄断地位而不愿提起诉讼,在消费纠纷中也常因高额的商品检测费望而却步。省消委会秘书长刘友榕认为,一些消费者对自己权益的漠视,无形中助长了不良经营者的嚣张气焰。
莫以善小而不为。做一个负责任的消费者,每位市民就要根据《消法》规定,积极行使权利,勇于维护权益,主动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参与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建言献策活动。
如果您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不平事,或者您发现不法商家存在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可拨打本报“3·15”维权热线0591-87095402举报。(热线电话接听时间为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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