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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江低保最高可获2000元医疗救助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2-23 2:46:00

    • 残疾人陈先生高兴地领到了爱心医疗补助证 

           本报讯 昨日,在福州台江区低保对象医疗补助发放仪式上,台江向全区4300多个低保对象发放了“医疗补助证”。据悉,在全民医保和城乡医疗救助基础上,台江区率先推出三项补助措施,其中低保对象每人每年最高可享受到2000元的医疗救助。
       
          据了解,台江区近日出台的《台江区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指出,由区财政拨款,医疗补助基金按低保对象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按户设立一个定点医疗单位的门诊账号,按单人户每年120元,多人户每年每人100元的标准转入该户门诊账户,用于低保对象日常门诊开支。同时,台江区低保对象大病住院治疗出院,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领医疗救助金后,可再向区民政局申请医疗补助,补助标准为个人申领医疗救助金的20%,每年每人累计不能超过2000元。
       
          台江区还专门成立了台江区慈善总会政协医疗分会,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每年拟救助200人次左右,并视捐赠资金的增加情况适当追加救助资金。医疗救助对象一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300元(含300元)且不超过3000元(不含3000元)时,可申请医疗救助。医疗救助的额度按照患者治疗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的15%支付,每人全年医疗救助支付额度累计不能超过450元。
       
          同时,针对低保户中孤寡老年人多病的情况,福州吴煕中医妇科医院联手福州市慈善总会、台江区慈善总会,从今年起开始对年龄6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的孤寡老人实行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福州慈善助老医疗救助证”。救助对象每年每人享受医疗救助金360元,分12次医疗,每月1次,每次享受免费医疗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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