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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月底不签劳动合同 罚双倍工资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1-31 1:35:00
    • N工人日报

          本报讯 离《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最迟应在1月31日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大限”只有一天时间了,一些用人单位仍然存在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现象。为此,劳动保障部门提醒用人单位,今天仍不签合同将罚双倍工资,同时决定从下月起进行用工检查,清查违规用工。
        
          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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