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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扁办主任成第九名被告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10-4 3:41:00
    • N海潮

          据台湾媒体报道,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庭涉嫌洗钱案,昨日上午以被告身份传讯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林德训因此成为该案第九名被告。检方查出,陈水扁支领“国务机要费”由林德训签章、由目前羁押中的陈镇慧提款,林德训涉嫌是陈水扁的贪污共犯,讯后检方当庭将他逮捕后向法院申请羁押禁见。

          林德训因“国务机要费案”已被依伪造文书、伪证罪起诉,本以为负担的刑事责任可以“到此为止”,不过,由于特侦组重启办案,并将“国务机要费”联结扁家涉嫌洗钱资产,扩大追查不需单据核销的近2亿元新台币“机密费”,林德训因而再次“中箭”。

          特侦组日前发现由陈镇慧支领的“国务机要费”,都是由林德训在凭据上签字,但毫无凭证可参,而陈水扁透过林德训经手的费用总和,超过新台币1亿元。

          上月25日检方搜索林德训时,已查扣一批可疑资料。检方认为,林德训协助陈水扁违法支领“国务费”,也属贪污共犯,决定将他改列被告,林德训到案辩称领款作业是由陈水扁授意,但仍难逃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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