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奥运首页 | 奥运快讯 | 奖牌榜 | 备战动态 | 中国军团 | 八闽雄风 | 世界诸强 | 赛程赛果 | 今日看点 | 金牌战报 | 走近冠军 | 网友互动 | 奥运花絮 |
N本报记者 叶琦
本报讯 我省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独立学院将重新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省教育厅昨日通知,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独立学院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独立学院填写的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分别报设区市教育局和举办独立学院的本科高校进行审核。经核对无误的,核发办学许可证。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闽ICP备案05029782号 海峡都市报社新闻热线:968111 广告热线:0591-87095562 海峡都市报社发行服务:0591-87095582、87095584 E-mail:fx@hxdsb.com 2008 海都资讯网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