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海都资讯网>> 民情视点>> 网观政策>> 正文
    • 下月起每块土地都将有"身份证"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1-5 2:38:00
    •     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公告,几经修改的《土地登记办法》从2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今后每一块土地都将拥有合法的“身份证”。

          根据该办法,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地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都必须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并对外公示。依法登记的土地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据《新闻晨报》


  • 相关报道
    Powered By Google
  • 相关热词搜索
  •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