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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范春节期间促销行为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1-4 1:51:00
    • 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零售商在春节期间,对大米、猪肉、蛋品、食用盐、食用油等涉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基本必需的商品,不能搞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以避免造成排队、拥挤和人身伤害;零售商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确促销时段起止的具体时间,限时限量促销时间从开始到结束应不少于5天。记者昨从省经贸委获悉,省工商局、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物价局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在春节期间加强监管,规范零售商促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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