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1-4 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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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可
本报讯 自2008年1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认证目录的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继续销售。昨日,省、福州市质监执法人员对福州东百、大洋等卖场的玩具产品进行检查,发现大卖场的玩具基本都有3C认证。但一些中小学校周边的小卖部玩具没有3C标志,且仍在销售。
执法人员在鼓楼第二中心小学、福州二中附近的食杂店发现,这些店销售的玩具没有3C认证,玩具只附有英文和日文的说明。省质监局中心检验所玩具部陈伟主任告诉记者,这些玩具进货渠道不正规,没有3C标志的就必须退市,不得销售。质监部门要求仍在销售的小卖部和食杂店撤柜整改。
检查中发现,玩具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部分玩具商品标注虚假厂名、厂址或电话;小零件不符合要求,易对儿童造成伤害;填充材料不清洁,有的用下脚料做填充物,极不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