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1-20 2: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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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日、19日召开的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第三十五次会议上,《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进入二次审议。考虑到有些家庭中夫妻约定财产各自所有,修改稿删除了妻子可查看丈夫私房钱等内容,而对性骚扰的界定也更为细化。
《草案》首次审议时,江苏省在全国率先把“性骚扰”界定写进了法规,对“性骚扰”的界定描述为“违背妇女意愿”,“以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肢体动作等形式”。这次修改稿中,在界定的范围上没有变化,但在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肢体动作前面增加了一个定语——“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也就是说,向异性发送“黄段子”仍在被禁止之列,而说“我喜欢你”则未必。(据《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