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阮友直 通讯员 强振超 陈淑娟
本报讯 曾在金融中介公司当业务员的黎某和周某云,在工作中发现不少客户手中握着大量非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权,又急于退股兑现,他们便利用“退股”的幌子骗钱。昨日,台江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黎某、周某云1年6个月、2年的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黎某与周某云高中毕业后,先后受聘于福州某金融中介公司当业务员,打理非上市公司私募股权。平时,他们利用职便,收集了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客户的基本信息,为下套骗钱做准备。
去年1月,他们得知江苏女客户张某,急于要退掉手中所持有的私募股权5万股,这5万股是未上市的某某汽车公司的股权。他们联系了张某,谎称可以帮她办理退股手续。
为了让她入套,黎某扮成业务员,频繁与张某联系。他骗张某说,要办成退股手续,需请客打点,张某马上应允,立即汇了600元给他作活动费。见张某这么好骗,黎某又继续骗说,经过打点,他有把握办成退股手续,但张某要先支付2.5万元的手续费。同时,为博取张某信任,周某云伪造证件,假扮某某公司的财务总监,与张某具体商谈退股事宜。同时,周某云还让女友扮成秘书一块“上阵”。
经不住两骗子的忽悠,张某将2.5万元汇入他们的银行账户。收到钱后,他们又伪造了一份印有某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印文的收据,交给张某,并骗称退股的25万元已经如数汇到张某的账户。
张某一直等不到退股款,又无法联系上黎某和周某云二人,才发现自己上当了,赶忙报案。去年2月,福州警方将黎某、周某云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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