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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员收入申报制有缺陷"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1-15 1:48:00
    • N新京报

          本报讯 13日,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表示,官员的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在中国一定会实现,“这两年中央领导对这个问题比以前更加重视”。该制度要在适宜的时候和条件下进行。

          王明高所在的课题组已经就惩治和预防腐败问题开展了10多年的研究,他所在的课题组有89位专家学者以及实践工作者组成,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就有11人。

          1995年5月25日中办国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这是首次规定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的收入要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并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应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王明高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表示,应以财产申报制度为主要依据。而目前的制度申报主体范围过窄,应该将所有国家工作人员都作为财产申报的主体,因为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作为一项防范、遏制和打击腐败行为的措施,其申报主体应与贪污贿赂罪的主体相同。而目前申报方式不够科学,要向跟申报者有千丝万缕联系的本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申报,而负有监督检查职能的党的纪检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却不受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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